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要求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同时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已满6年(2016年9月至2021年8月是连续,不含补缴;疫情期间缓缴的保险,按北京市缓缴政策执行)。此外,随迁子女需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
随迁子女申请在京参加高职招生考试要提交其父母(符合申请条件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京居住证明、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其中在京居住证明为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户籍证明中父母与子女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交户口簿;父母与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要提供孩子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北京市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身份证明即为身份证。
符合申请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要在10月12日8时至13日17时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并于10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随迁子女报名单位,由报名单位进行审核。
进城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申请条件的审核以相关部门审核的结果为依据。其中进城务工人员的居住登记卡、居住证审核以北京市公安局的审核结果为准,工作居住证审核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的审核结果为准,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情况审核以北京市社保中心的审核结果为准;随迁子女的学籍审核以北京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的审核结果为准。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汇总各部门审核结果后,由报名单位于11月5日前将审核结果通知考生及家长。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负责人提醒:
通过申请条件审核的考生要于11月8日8时至11日17时完成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成功后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单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由报名单位同时采集考生电子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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