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区热土,蓬江启航!— 蓬江区实施“3个100人才引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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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著名侨乡江门市的中心城区,是江门构筑大型产业聚集区、发展大产业、引育大项目、谋划新一轮大发展当之无愧的主战场。蓬江区拥有承东启西的独特区位,对接支持服务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具有独特的侨务资源、生产生活成本低等得天独厚的优势。为提升创新源动力,全方位汇聚人才资源,围绕智能家电、新一代信息技术、健康食品、智能装备、摩托车及零配件产业发展,以辖区重点企业(项目)、学校、医疗、大型工业园建设管理、金融等领域为重点,蓬江区现面向全球靶向引进一批紧缺适用博(硕)士和专业技术、高技能人才,为奋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活力新城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需求

引进100名国内外博(硕)士及100名国内外专业技术、高技能人才。

二、资格条件

(一)博(硕)士人才资格条件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蓬江区新引进的博(硕)士,所学专业需符合当年度具体招聘岗位的条件,身体健康,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无违法犯罪记录。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以下条件可适当放宽。

博(硕)士人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面向国内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广东省部分高校以及国(境)外部分知名院校(详见附件。企业引进人才不受限制)。

2.引进对象应为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已取得博士学历学位,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已取得硕士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

3.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二)专业技术、高技能人才资格条件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蓬江区新引进的专业技术、高技能人才,分为A类、B类两个类别,所学专业需符合当年度具体招聘岗位的条件,身体健康,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无违法犯罪记录。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以下条件可适当放宽。

专业技术、高技能人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类引进对象: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拟受聘我区用人单位所得年度工资总额超过30万元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或具有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且获得国家级荣誉(如国务院特殊津贴、国家优秀教育工作者等)人员。

B类引进对象: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或拟受聘我区用人单位所得年度工资总额超过20万元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或具有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且获得省特级教师、省教育专家、省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称号的人员。

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及其他资格以相关证书或获得资格批文为准,相关证书或获得资格批文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

引进的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其他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三)下列情况不纳入引进范围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对象扶持政策

(一)博士可享受以下补贴政策。

1.江门市政策。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江门市高层次人才安居租房补贴,每人每月4500元,最长可享受3年。

2.蓬江区政策。符合条件的博士、出站博士后,可申请生活补贴15万元、25万元和购房补贴30万元、50万元。

3.叠加政策。给予每人每月4500元的津贴补贴,最长可享受3年。

(二)硕士可享受以下补贴政策。

1.江门市政策。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江门市本科和硕士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每人每月2000元,最长可享受2年。

2.叠加政策。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津贴补贴,最长可享受3年。

(三)A类引进对象可享受以下补贴政策。

1.江门市政策。符合条件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申请江门市高层次人才安居租房补贴,每人每月4500元,最长可享受3年。

2.叠加政策。给予每人每月4500元的津贴补贴,最长可享受3年。柔性引进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服务协议的,按协议总金额的2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2.4万元,最长可享受3年。

(四)B类引进对象可享受以下补贴政策。

1.江门市政策。符合条件的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可申请江门市高层次人才安居租房补贴,每人每月3500元,最长可享受3年。

2.叠加政策。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津贴补贴,最长可享受3年。柔性引进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服务协议的,按协议总金额的2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2万元,最长可享受3年。

(五)配偶安置政策。引进对象配偶愿意在蓬江区工作的,由蓬江区人社局根据其专业特长协助推荐就业。

(六)子女入学政策。博士、A类引进对象子女就读蓬江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可统筹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其他引进对象,由蓬江区教育局优先就近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对引进的留学归国博(硕)士和A类、B类引进对象,以上叠加政策补贴额度的标准调增20%。

四、事业单位人才引育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月18日;

(二)报名方式。电脑浏览器登录https://pjrc.zhaopin.com,点击进入“招聘专区”,应聘人员选择岗位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三)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招聘需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在反馈审查意见后5日内补充,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报名,凡提供的报名信息与实际不相符,经认定为情节严重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组织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对符合资格人选,组织进行面试,面试包括以下步骤:

1.视频初试。视频初试参照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在线上进行,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人员范围内按照1:3比例确定现场面试人选。

2.现场面试。邀约通过视频初试人选来蓬江区现场面试,现场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人员范围内根据岗位引进人数按同岗位应聘人员现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视频初试、现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流程、纪律、项目及标准方面,一般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主要通过实地考察或调阅个人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方向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信、廉洁自律、是否符合回避要求等方面。

(六)公示与审定。根据面试、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由用人单位将相关资料送蓬江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复审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蓬江区委人才办审批,在蓬江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蓬江区委人才办审定为引进对象。

(七)聘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由蓬江区委人才办发出录用通知,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首次签订协议服务年限为3年。

(八)岗位安排。引进对象根据报名岗位安排录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派到机关单位、大型产业园、重大平台跟班学习锻炼。

(九)试用期和任职。引进对象的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由蓬江区委人才办组织考核合格的,同意予以转正定级。

聘用到学校和医疗机构的博士可聘用至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其他事业单位的博士可聘用至管理九级兼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学校和医疗机构的硕士可聘用至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其他事业单位的硕士可聘用至管理九级兼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学校和医疗机构的A类引进对象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聘用至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其他事业单位A类引进对象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聘用至管理九级兼专业技术四级岗位;A类引进对象中具有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且获得国家级荣誉的人员可聘用至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学校和医疗机构的B类引进对象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聘用至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其他事业单位B类引进对象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聘用至管理九级兼专业技术七级岗位;B类引进对象中具有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且获得省级荣誉的人员可聘用至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引进对象工作实绩突出显著的,可进一步提拔使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协议。

(十)跟踪培养。组织引进对象参加岗前培训、列席所在部门领导班子会议、安排培养导师、组织专题培训、抽调到机关跟班学习、选派到各镇(街)挂职锻炼等。引进对象表现特别优秀且符合调任公务员资格条件的,可安排到蓬江区党政机关担任副科级职务。

(十一)其他事项。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个人放弃聘用、取消相关人员聘用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报名人员中,按现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企业人才引育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二)报名方式。电脑浏览器登录https://pjrc.zhaopin.com,点击进入“招聘专区”,应聘人员选择岗位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三)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招聘需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在反馈审查意见后5日内补充,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报名,凡提供的报名信息与实际不相符,经认定为情节严重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组织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对符合资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面试。

(五)公示与审定。用人单位将拟聘用人选的相关资料送蓬江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复审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蓬江区人社局审核后,报蓬江区委人才办审批,在蓬江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蓬江区委人才办审定为引进对象。

(六)签订合同。用人单位发出录用通知,与引进对象签订劳动合同。

(七)岗位安排与工资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安排引进对象工作岗位,支付其工资薪酬福利待遇。

(八)试用期。引进对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九)跟踪服务。组织引进对象参加岗前培训、专题培训,安排培养导师。蓬江区委人才办对引进对象进行长期跟踪服务,不定期开展对接联络,协助用人单位促其成长为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人才。

六、其他

(一)体检期间给予应聘人员误工误时和往返交通补贴,广东省外应聘人员补贴金额每人1000元,广东省内江门市外应聘人员补贴金额每人300元。

(二)因疫情防控需要,必要时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引进工作有关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在蓬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三)本公告所称“新引进”的人才是指自2021年7月1日起未在蓬江区内缴纳社会保险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引进对象。

(四)本公告由蓬江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江门市蓬江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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